电子合同正在流行,你却不想用?

发布时间: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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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浪潮的推动,电子合同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迅速。然而在实际使用与推广中,电子合同却频频受到企业组织“婉拒”。

企业拒绝使用电子合同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的担忧:

一, 电子合同还是个新事物,合法有效性很难说

由于受到文化水平、观念等因素的限制,部分企业组织认为:电子合同的概念仍属于新兴事物, 其是否具备和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有效性还不能完全确定。

事实上,早在 2005 年,我国就已颁布《电子签名法》,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肯定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根据《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具有和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通过有效的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技术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子合同签署服务,

二, 因合作方不接受,所以想用也用不了

随着电子合同观念的不断深入普及,电子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逐渐被大众接收。高效、安全以及运营成本低等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组织选择使用电子合同。

但是,由于各企业组织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参差不齐,企业组织在使用电子合同时,常遇到以下两种情况:

1,合作方可以签署电子合同,但必须以纸质形式归档:

2,合作方必须签署纸质合同:

那么,如何保障电子合同以纸质形式呈现时仍具备防伪能力呢?

针对上述电子合同使用痛点,子合同为用户提供电子合同 方案打印解决方案。该方案结合物联网技术,通过在打印环节为纸质文档添加唯一性“防伪标识”,实现电子合同打印为纸质文档时也能随时鉴定真伪。该防伪标识具备以下特点:

只有通过对应的解码片才可识别,且PS、复印等方式无法复制;

子合同平台注册维护的打印机才可打印出带有防伪标识的文件;

每次打印的用户身份信息、文件数量、打印时间等实时录入平台以供组织审计。

电子合同首推电子合同防伪打印功能,纸质文档也能一眼鉴定真伪

通过电子合同防伪打印功能,合同当事人可将已签署的电子合同打印为纸质文档形式做内部归档;也可在接收到电子合同签署请求时,通过电子合同平台将电子合同打印为纸质文档进行线下签署、盖章寄送。无论是哪种操作方式,纸质文档上都附带唯一性防伪标识,从而避免文件造假等安全隐患。

与国外电子合同市场已进入成熟期相比,国内电子合同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

发布时间: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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