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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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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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______体育赛事商业开发,提高赛事资源的商业价值,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_赛事商业开发居间合同。本协议中,甲方系______赛事的组织机构;乙方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具备经纪资质,且热衷并积极参与中国体育事业的中介代理机构;乙方愿意向甲方报告订立《赞助协议》的机会或是提供甲方与赞助单位签仃《赞助协议》的媒介服务,甲方同意支付报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 “赞助单位”:是指与甲方订立《赞助协议》,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并获得赞助权益回报的单位和厂商。
1.2 “佣金”:是指乙方促成《赞助协议》成立后,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1.3 “区域”:是指在中国内地境内。
1.4 “赞助赛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5 “《赞助协议》”:是指甲方与赞助单位签订的,赞助单位无偿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甲方授权赞助单位使用相关权利的协议。
1.6 “协议期限”:是指在本协议第十一条第11. 1项规定的期限。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3.2 乙方进行介绍活动中,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相关帮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为履行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当努力寻找相关捐赠和赞助机会,并就有关订立赞助协议的情况向甲方如实报告。
4.2 乙方应当尽力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
4.3 乙方应当就有关赞助单位的情况和订立《赞助协议》的事项随时向甲方知实报告。
4.4 乙方应敦促赞助单位履行《赞助协议》使其赞助资金和实物按时到位,帮助赞助单位依法进行有关产品推广活动,同时协助、传递和实现甲方和赞助单位的意思表示。
4.5 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向赞助单位做任何与捐赠和赞助有关的承诺、许可。
4.6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本协议约定事项之外的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
4.7 不得以本协议中介服务为由进行任何商业宣传。
4.8 乙方承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能力和法律许可。
第五条 佣金的支付和返还
5.1 乙方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并且赞助单位已经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了协议约定的资金和/或产品后______日内,甲方按约定比例一次或分次给乙方支付佣金。
5.2 甲方按赞助单位向甲方实际提供资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赞助单位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甲方按《赞助协议》中约定的产品市场价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5.3 乙方没有促成《赞助协议》订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和费用。
5.4 除佣金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5.5 如《赞助协议》因不可抗力终止,甲方退还赞助单位提供的相应资金/产品的,乙方则应当立即返还给甲方上述退还资金额的______%部分。
第六条 商标、名称和服务标志的使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名称和服务标志。该权利只能在执行本协议范围内,双方均不能将该权利延伸到本协议内容以外。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中所有内容和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披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第八条 区域限制
本协议仅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有效,乙方在区域范围外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9.2 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赞助协议》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佣金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 因乙方怠于履行义务致使赞助单位提供的资金和产品没有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到位,赞助资金和产品每延期交付一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象征性地赔偿赞助资金和/或产品市场价值的—输作为罚款。罚款不影响乙方义务的继续履行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0.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0.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0.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0.3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10.4 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随时终止。
10.4.1 代理人的执照被有关部门取缔;
10.4.2 代理人宣告破产;
10.4.3 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10.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4.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5.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5.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5.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5.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5.6 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5.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5.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5.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